那天过后,替自己出了一口恶气的雁归再也没见到孔峥,一直到七月。
没有那个人骚扰的日子显得格外平淡宁静,她不知道这算不算暴风雨前的短暂平静,也没有工夫去考虑那么多,总而言之是将自己的心态慢慢沉淀了下去。短短的半年里,发生的事情实在太多,几乎是将一个女人的一生放了一次快镜般迅速演绎了一遍,她既然没办法逃避,就必须让自己适应这种纷乱。
雁归一直是个爱静的人,但她心裏渴望的不是目前这种宁静,这种静如同一摊死水,她则像是死水中央的一只小船,四处打转,茫然地找不到方向。从十多岁起,她就给自己确定了明确的目标与方向,然后一直用力向着那个彼岸划过去,然而现在这个目标轰然倒塌了。在她迷茫的时候,有一个人拉着她的缆绳,对她说,要带她走出困境,她没有选择的余地,于是相信了他,可结果却是那个救她的人将她毫不犹豫地推入了深渊,他给她的不过是一个假象。现在的她再次陷入茫然,觉得再也找不到生活的目标,她该为了什么活下去?这个念头比贫乏的生活让她觉得更可怕。
她慢慢开始调整心态,现在自己才二十六岁,她的一生还长着呢,死不了就要活下去,反正好也是活坏也是活,既然这样不如活得好一点,她必须开始一段新的旅程,有一个新的目标。
她现在住的地方是单位宿舍,一般都是安排给外地教职员工的住处,学校因为体谅她目前的情况,才破例分了一间。里仁巷小学是所穷学校,宿舍条件已经不能用不好两个字来形容,只能说很差:厕所在黑糊糊的过道尽头,没有厨房阳台,走廊既要晒衣服又要摆煤气灶,晾干的衣物上面经常有一股子饭味。她去得晚了,已经没有地方给她放煤气罐,只能在房里弄了个酒精炉,一般晚上回去就煮个挂面吃。
她倒是没什么不习惯,反正从小住的就不是好地方,但是雁茴和妈妈来看过她几次后,都纷纷摇头叹气。
雁妈妈几乎要哽咽,将雁归的手握在掌中抚摸:“雁归,你这样子怎么成?”
她的手因为常年在工厂的车间工作,因此显得很粗糙,或许是厚厚的趼子硌得雁归有些不舒服,又或许是她实在不习惯母亲的这种亲昵,于是轻轻将手缩了回来:“不用担心,我一切都挺好的。”
雁茴也急了:“你说你非要离婚,离了到底有什么好?一个人过日子没个人照应,多苦啊。”
“我结婚的时候也是照应别人,从没人照应过我。”
雁茴说不出话了,过了一会儿,终于讪讪问道:“那小子呢?”
“谁?”
“孔峥啊,你不是跟他好了吗?他那么有钱,难道眼看着你一个人住这?”
雁归抬起脸正色道:“我不知道你们在什么地方听说了什么,但是我跟孔峥,一丁点关系都没有,以前没有现在更没有!”
雁茴吃了一惊,等出了雁归居所,她气极败坏,对雁妈妈说:“你看你看,我说中了吧!这才多久啊,就被人家甩了,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!”
雁妈妈冷冷说道:“你这么急干什么?雁归又不用你养活,她有自己的主意,你难道还指望她找了有钱人给你什么好处?”
雁茴怒道:“你这是什么话,她是我妹妹,我还不是为她好。我图她什么?她抓不住孔峥,以后想结婚就只能找那种年纪老大还带着小孩儿的离婚男人,这算什么事嘛!”
“就你风凉话多,如果我们真为她好,早些年就该多关心她,也不至于弄到今天……”雁妈妈想到刚刚进门时看到雁归在那么简陋的地方一个人煮着面条,二十六岁的女儿孑然一人,或许以后就得这样孤独终老,再也说不下去,泪水汹涌而出。
雁茴看到母亲流泪,心裏也不好受,只好生硬地回答:“知道了,以后我会经常去看她的。”
雁归对于母亲与姐姐的到访,心裏并没有太多的触动,她知道自己目前的情况在世人眼里很糟糕,离婚、没钱、没房子,工作也一般,可是糟糕又怎么样?难道跟她们哭诉情况就会变好?还不如自己一个人承担算了。
反正……她想,我也惯了。
姐姐刚刚提到的孔峥,说实话这些日子也不是一刻都没有想过他,想他的次数甚至远比大伟多,尤其在夜晚临睡前,他那张让人恨得牙痒痒的脸就会不期然地钻到面前。雁归有着一种强烈的预感,孔峥不会就这么平白消失,像他那样性格的人吃了这样的亏,一定会以某种方式再次出现在她的生活里,或许报复或许继续他的疯狂,但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势必搅扰得她鸡犬不宁。
她是恨孔峥的,但是恨的程度没有她想象的深,有一个自己的家是她这辈子的梦想,这个梦想却被他轻而易举地摧毁了,按理说她应该恨他到天荒地老才对,可是竟然没有。她是个聪明人,当冲天怒气平复以后,就发现孔峥有些话说得很对,是她的婚姻本身不够牢固,所以才被人破坏得这么轻易,怪不得别人。其实仔细想一想,最不能释怀的是他利用了她的信任,将她玩弄于股掌之中,大伟的出轨是背叛,他这样做是更大的背叛。
她不禁自嘲地笑了笑,也许所有人知道她的遭遇后都会说她是个极品吧,这么山穷水尽的情况下,还有个钻石王老五肯要她,她竟然还给生生地推出去。不是她要假清高,而是因为她过不了自己这关,她不能再过被男人一而再再而三欺骗的日子,不管对方的理由是什么!
很快到了七月,整个城市热得冒了烟,雁归的学校开始放暑假,她思量着不知道还会在这地方住多久,因此打算买桶油漆把房间刷一刷,有个焕然一新的环境心情自然也会好一点。
雁归跑去教务处借了个梯子,把家里的东西全部用报纸盖上,又给自己折了一顶纸帽子,就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开始工作了。才刷了一个角落,门就被推开来,她在楼梯上低头望下去,发现是姐姐。
她懒得爬上爬下,坐在楼梯上说:“我刷墙呢,你自己找地方坐,桌上有凉水,自己拿。”
雁茴仰着头看她一眼,没好气地说:“你瞎折腾什么呢?难道打算在这地方住一辈子?”
“没什么不好啊,离学校又近。”
“好个屁,这么热的天这裏连个空调、冰箱都没有,想喝个汽水都是热气腾腾,跟开水一样。”
“那有什么办法,家里那么挤,雁莱也大了,难道让我去跟他抢房间?”
“你啊你,”雁茴恨恨地望着她,如果不是雁归离她太远,她简直想去戳她的脑门,“放着住别墅洋房的日子不过,非要住这裏,你是不是脑袋被门板夹住了?”
“哪里来的别墅洋房?我又没中彩票。”
雁茴说道:“怎么没有?我以前还当是孔峥不要你,原来是你拒绝他,你疯了吧你?”
雁归一怔,把手中的刷子放下来:“你怎么知道?”
雁茴仰着头:“我今天来就是为了这事,城建局想把里仁巷拆了,改造成街心花园,不过这个工程没钱赚,没有房地产商肯承接,只有天翔国际说可以考虑。”
“那好啊。”
“孔峥给我打了电话,他要接这工程可以,也肯负责把里仁巷所有的居民合理安置了,不过要你去跟他谈。”
雁归冷冷说道:“干吗要我跟他谈?我既不是城建局的也不是材料供应商,这跟我有什么关系?”
“雁归,我不管你跟孔峥有什么过节,但是他叫你去摆明是对你还有想法,你当帮家里也好帮自己也好,就去跟他见个面吧。”
“我不去!”
“爸爸明年就退休从海上回来了,你想他回来还住里仁巷?雁莱也大了,过几年要谈恋爱要结婚,你以为现在有哪个女孩子看得上住里仁巷的男人?还有我,我肚子里的孩子十一月就要生了,他是你亲侄儿吧?你就看着他出生在这地方,从小跟爸妈挤在一张床上?”
“我不是不想帮你们,但是我只能做到力所能及的事情。”
“你跟孔峥见个面难道不是力所能及吗?我知道你对家里有成见,觉得我们从小亏待了你,觉得妈妈偏心,可是生你养你的总是她吧?你考上大学,家里经济再不好,也没说不让你去读吧?还有当年你死活要嫁给柳大伟,他家里情况那么差,妈妈不但没有要他的彩礼,还给你凑了五千块嫁妆钱。你能不能也稍微为她想一想?她年纪这么大了,好不容易有机会能住上宽敞房子,以后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。”
雁茴一口气说了这么多,又热又渴,拿起桌上的洋瓷缸咕咚咚灌了一通水,抬头看见雁归一副不甚热络的样子,甚至手上的工作都不肯停下来,又开始恼:“你给个话行不行?”
雁归当做没听见,拿着大刷子上上下下、认真仔细地在墙上涂抹。雁茴觉得自己像在对着一堵墙壁讲话,盛夏的蝉躲在外面一棵老槐树上撕心裂肺地叫着,那种聒噪让她越发恼火烦躁,又使不上劲,只好在转了一圈之后悻悻离开。
她走了之后,雁归从楼梯上爬下来,仔细欣赏了一下自己的杰作,觉得颇为满意,怎么也想不到自己还有做油漆匠的天赋。她伸手把雁茴刚刚喝过的茶缸拿过来想喝口水,发现杯子边沿上留有淡淡的口红印。雁茴的性格和她截然不同,从小招摇又爱赶时髦,哪怕现在正怀孕,外出也不忘记涂口红,只是因为经济能力有限,用的总是一些便宜货,比如这种会到处留下痕迹的口红。
每个人都想过好日子,如果自己力有不逮,就希望身边人能帮助他达到这个愿望,这是人之常情,不应该被鄙视。
雁归想了想,用茶杯里剩下的水往手上淋一淋,把手指擦干,然后给孔峥拨了个电话:“听说你要见我?”
电话那边沉默一阵,传来他的声音:“我就在你门外。”
“我估计就是你送她过来的,不让一个孕妇大热天的舟车劳顿,这种表面的绅士做派你是绝不会放弃的。”
那边苦笑了一声。
“既然来了就进来吧,不过我这裏除了凉白开什么都没有,你不要指望能得到太多。”
“我要的就是白开水。”
这是继上次的尴尬事件后他们的第一次见面,房子小东西又摆放得凌乱,身形高大的孔峥几乎找不到地方落脚。雁归看着他努力把自己的身体挪来挪去,忍不住心中产生一丝疑惑,他这么做的目的到底是什么?难道还觉得他们两个之间存在什么可能?难道他被她整了一回后心裏恼怒,还想再次算计她?
既然心裏有疑问,藏着掖着只会死脑细胞,她索性大大方方地问了出来。
“我对你有亏欠,真的,那天虽然你把我气得发疯,但事后想了想,如果当时我处于你的位置,可能比你更疯狂。”孔峥面对她的疑问,一脸认真地说道,“所以,把里仁巷这个项目做了,我就打算回美国,如果你觉得我留在你身边是对你的伤害,那我就躲得远远的,永远也不再出现。”
这种说辞,雁归一点一滴也不相信,但她还是点点头:“如果你说的是真的,那么很好,不送。”
她忍不住打量他,想看看这两个月里他有什么变化,奇怪,最最讲究品位讲究舒适的孔峥竟然在大热的天里穿着一件长袖衬衫,袖子还一直紧扣到腕口上。
孔峥顺着她的眼光往自己身上瞅一瞅,苦笑一声,慢慢将右手袖口解开,他把裸|露出来的手腕呈现在雁归面前:“这个够不够让你消气一点了?”
雁归吃了一惊,他的腕子上赫然有一大块疤痕,伤口狰狞,应该是烧伤的痕迹。
她怀疑地望着他。
孔峥道:“我很庆幸你不抽烟,所以不了解烟瘾大的人一般枕头下都有打火机,还要庆幸你到底是个女人,力气不大,绳子也不如你想象中绑得那么紧。那天你走了以后,我因为右手绳子松动,才够到枕边的打火机烧了绳子让自己脱了困。”
雁归道:“那真是太便宜你了,你运气不错。”
孔峥笑一笑:“实情可不像我说的这么轻描淡写,这几个简单的动作费了我几个钟头的时间。”
雁归也笑了:“不怕,你不是老说自己有无比的耐心和决心吗?”
她这么狠狠地整了他一次,心中却一点都不惧怕,只有怕失去的人才会活在恐惧里,她的世界已经再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失去,剩下的唯有这条命,所以实在没有什么好害怕的。
孔峥道:“你不必提防我,我不是来找麻烦的。”
“那你想要做什么?”
“我想最后做一件事情再走,比如——把里仁巷的改造任务接下来。”
“不错啊,也算是造福人群了。”她幽幽说道。
“我为什么要造福人群?人群关我什么事?我要做也只是因为我想做点慈善事业。”孔峥微微笑了笑。
雁归冷哼一声:“我才不相信你有这么好心,肯无条件做这种事。我不做这行都知道,里仁巷那么小的地方,地段又不好,政府部门能给多少钱出来?可是那里居民那么多,住户一个个又不讲道理,只怕到时每一户都是钉子户,哪个地产商接下来哪个倒霉,这种没好处的事你会做?你把我当小孩子哄?还有,麻烦你也别说是为了我,你为我所做过的事情,我至今历历在目。”
孔峥摊摊手:“我原来说假话你相信,现在说真话你却不信,我还能有什么办法。”
雁归说:“你是在变相地说我蠢?”
他连忙回答:“我哪有那么大的胆子……既然我说没有一点目的来接这个项目你不信,那么我们就来谈条件好了,我也的确想跟你商量个事情。”
雁归冷冷说道:“我再也不会与虎谋皮。”
“那这样吧,我把条件提出来,你自己考虑是否答应,如果实在不愿意就当我没说过。”他看见雁归一脸警惕地瞪视他,自嘲地笑了笑,“你放心,我还不至于不要脸到用这个来胁迫你跟着我。”
雁归考虑一下:“你说,反正我知道你是个不见兔子不撒鹰的人。”
“我头先就跟你讲过,做完这个项目我打算回美国一段时间,或许很久也或许永远不再回来。我从小在里仁巷长大,说实话,对这个地方我是又爱又恨,这裏有我太多的回忆和过去,拿一笔钱出来改造这裏对我不是难事,关键是要我愿意。”
他停了停接着说:“我从小就喜欢你,这点,不管我对你说过什么谎话做过什么错事,你都必须相信。其实这次回国我有两个目的,一是把事业发展到国内,让原来那些瞧不起我的人知道他们曾经瞎了眼;第二就是和你开始我们原本就应该开始的故事。现在,第一件事情我已经做到了,但是第二件事情只怕已成败局,这让我很遗憾。”
他叹了口气:“我们之间发生了这么多事,你对我的信任已经完全降到零,这些恐怕穷尽我的一生都没办法修补,我唯一能补偿的就是让你家人的日子过得好一点。老实说,直到今天,我都不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,我的出发点是好的,只是方式错了,你应该明白我的心情,太想得到,就会做出一些连自己都觉得不齿的事情来。我现在已经别无所求,只希望能够有机会与你单独相处一段时间,求不了你的一辈子,那么一个月、半个月都好,只有我们两个,再也没有其他人。”
雁归漠然地看着他,面无表情:“知道吗?你像那个放羊的孩子,狼来了说的次数太多,所以其他的牧人都不会再相信他。”
孔峥再次叹气:“我已经不再奢望与你天长地久,你也再没有什么东西可以给我破坏,相不相信我又有什么关系?我的要求很简单,我来接这个项目,条件是我们两个单独待一段时间,不要留在这裏,我们可以走得远一点。欧洲、美洲或者任何一个你想去的国度,我们把这个作为最后旅行,回来以后我再也不会纠缠你,大家从此桥归桥路归路,各自生活。”
他看见雁归警惕地不肯做声,又开始苦笑:“你不会把我当成国际人贩子吧?我真的没有其他意思,提出旅行也是因为我始终记得有次小时候学校郊游,我迷了路,是你在山顶找到我……就当做是一个回忆,你不知道有些事情,我从没有忘记过。”
雁归的记忆慢慢回到多年前,好像的确有这么回事。那是五年级吧或许还要更小一点,学校组织去西郊的山区春游,孔峥不知和哪个老师起了争执,一个人跑得没了影,临到集合的时候也不见回来。老师慌了手脚,带着平日里几个比较听话的同学一同去找他,最后还是雁归在山顶的一个山洞里发现他,山顶的气候与山下截然不同,孔峥跑走的时候仅仅穿着一件单薄的短袖衬衣,他被冻得瑟瑟发抖,却倔犟地不肯下山,她把身上的外套脱下来覆到他身上。当时孔峥别扭地甩开她,恶狠狠地说了句:“哪有男人穿老娘们衣服的道理!”
他们一前一后下了山,路上雁归被茂密的野草绊得摔了一跤,她挣扎着爬起来,发现膝盖在流血。走在前头的孔峥听到后面的声音,回过头,看到她狼狈的样子,气呼呼地说:“就你爱多管闲事,你不会和那些人待一起吗?”虽然这么说着,他还是翻了翻雁归的衣兜,找出一条小手帕,帮她把流血的伤口系上。
现在想起来,那已经是多么久远的事情,而他竟然一直没有忘记过。
雁归说:“原来那次你是迷路了?我还以为你多英雄呢,和老师对着干,躲起来。是不是如果我没有出现带你出来,你会在那里待一个晚上?”
孔峥擦了擦鼻子:“有这个可能。”
他幽幽说道:“我一个人在美国的时候,如果闲下来,就会回忆和你在一起的点滴,每一桩每一件,我都记得,简直像患了强迫症的人一样。所以,别的你可以不相信我,但是不要相信我不爱你。”
雁归静了下去,过了一会儿,她问:“两间房?”
“当然。”
她想了想:“我要去尼泊尔。”
她看着他若有若无的笑容,浑身的寒毛都竖起来,整个人如同被点燃般又开始燃起熊熊斗志。有些东西,躲是躲不过的,尤其对于孔峥这种人,你就是躲到天涯海角,他要存心也能把你翻出来,与其这样还不如迎上去!她想,姓孔的,我倒要看你还能搞出什么鬼名堂来!